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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

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

2018-07-10

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

根据《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169号)要求,省发展改革委对2018年5月1日前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:

根据《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169号)要求,省发展改革委对2018年5月1日前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:

一、《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豫发改投资[2016]1119号)等25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。

二、《关于加强我省煤炭资源运行管理的通知》(豫发改运行[2006]1731号)等239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。

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,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

2018年7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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